引言:当父亲突然再次严重脑梗而急送医抢救后,朱先生才发现不久前医生声称成功植入父亲颅内的昂贵进口支架竟然"不翼而飞"。朱先生透露,眼看事件败露,主刀医生才勉强承认,先前的手术并未能成功地安置支架。涉事医生称,“做了这么多手术,没做成的时候很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他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下不了台。”

01、突发脑梗入院治疗

今年3月18日,62岁的朱老汉因反复出现胸痛症状,被送入江苏医院心血管内科进行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朱老汉的胸痛有所缓解,但进一步的检查发现他患有椎动脉狭窄。为此,医院于3月28日将朱老汉转医院神经内科继续接受治疗。

在3月31日,朱老汉接受了脑动脉造影手术,手术主刀医生为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齐某。之后的4月6日,齐某再次担任主刀医生,为朱老汉进行了经皮基底动脉支架植入术,并在手术后告知家属手术取得了成功。

根据4月7日至4月10日的查房记录显示,朱老汉的术后病情保持稳定,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症状改善。于4月10日,朱老汉获准出院,其家属结清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总计超过12万元,其中部分费用为自费支付。有关当日的费用票据和相关明细显示,卫生材料费约为10万元,其中包括NeuroformAtlas进口颅内支架的费用,为元。

02、再次脑梗,检查发现之前植入的支架不见了

5月4日,朱老汉突发严重脑梗,紧急被救护车送至江苏省宿医院进行抢救。令家属始料未及的是,CT检查结果显示他的颅内某部分动脉已经严重堵塞,与此同时未发现之前植入的支架。

朱先生表示,朱老汉随后被转移医院,而担任主刀医生的齐某直到这时才承认之前未能成功植入支架于患者颅内血管。

紧接着,朱先生一家连夜将朱老医院。朱先生提到,5月5日,齐某医院的医院,再次进行沟通。

根据朱先生提供的录音,齐某承认患者的颅内没有安装支架,并表示对支架的具体下落一无所知。在录音中,齐某猜测可能是支架在出厂时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在推送过程中发生了脱载,也有可能支架一直停留在微导管内。然而,当家属询问是否保留了微导管时,齐某回答称已经扔掉了。

关于未成功安装支架却收了取费,齐某表示:“支架虽然没有使用,但也造成了浪费。如果不收费,医院从何处补偿这项成本呢?我也担心会受到处分。”

朱先生告诉记者,关于后续治疗费用等事项,他们当天未能医院的院方达成一致意见。于5月10日,医院进行了再次的支架植入手术,然而术后发现其颅内基底动脉全部血栓堵塞,导致脑干受损超过3/4以上。

03、患者不幸去世

不幸的是,朱老汉于6月7日中午去世。朱先生表示,他们将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院和医护人员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的事实、伪造病历和虚构手术经过、未装支架却收取费用等情况,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失方面的责任。

朱先生认为,院方和相关医护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而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6月9日下午,记者多次尝试致电涉事医院医务处,然而要么未能成功接通,要么在接听后立即挂断。随后,记者又联医院纪委,询问前述情况以及涉事医生的处理情况,但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不方便回答,目前无法提供信息。”

6月9日晚,记者尝试致电涉事医生齐某,然而对方表示不愿接受采访,并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在进行调查,具体情况请听官方公布的消息。”之后,齐某挂断了电话。

结语:

涉事医生称:“我做了这么多手术,很少有没有成功的情况。当时没能成功植入支架,我感到很尴尬,觉得自己丢了面子,感觉很打脸”

是的,您担心自己的面子,结果让患者失去了生命。

未能成功植入支架和患者的去世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尚未确定。

术后治疗在成功植入支架和未能成功植入支架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差异尚不清楚。

毫无疑问,患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建立在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以信息不对称为基础的有害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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